保险责任 | 生存保险金 关爱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|
投保年龄 | 出生28天至60周岁 |
缴费期间 | 趸缴、3、5、10年缴 |
基本保额 | 趸缴1万起,期交0.5万起,以0.1万为单位递增 |
保险期间 | 至105周岁 |
观察期 | 90天 |
保险公司 | 国华人寿 |
备注 | 具体保障内容详见保险条款。 |
1、生存保险金:第五年起至第二十五个保单周年日,根据选择的交费期间按首期保险费的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。
2、关爱保险金:提供两种领取方式, 方式一:第26年起,按基本保额给付关爱保险金,直至合同终止。 方式二:自被保险人60周岁起,按基本保额给付关爱保险金,直至合同终止。
3、身故保险金: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与保单价值较大者给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