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险责任 | 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私家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其他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|
投保年龄 | 18至50周岁 |
缴费期间 | 10年缴 |
基本保额 | 5万、10万、20万 |
保险期间 | 30年 |
观察期 | 180天 |
保险公司 | 国华人寿 |
备注 | 具体保障内容详见保险条款。 |
1、非意外身故或全残: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,按已交保费的160%给付,合同终止。
2、私家车意外身故或全残:驾乘私家车、租用车、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,导致身故或全残的,第1年赔付基本保额的5倍,在第2年赔付基本保额的7.5倍,在第3年起至期满赔付基本保额的10倍。
3、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: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,导致身故或全残的,赔付基本保额的10倍。
4、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: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,导致身故或全残的,赔付基本保额的50倍。
5、其他意外身故或全残:因遭受上述约定情形之外的意外伤害事故,导致身故或全残的,赔付基本保额的2倍。
6、满期保险金:被保险人于合同期满时仍生存,按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 保险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