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险责任 | 1、交通工具、自驾车、航空意外10倍保障; 2、电梯、法定节假日、重大自然灾害意外5倍保障; 3、一般意外1倍保障; 4、意外住院津贴。 |
投保年龄 | 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|
缴费期间 | 趸缴,3、5、10年缴 |
基本保额 | 10万起,以10万元为单位递增 |
保险期间 | 30年,保至80周岁 |
观察期 |
保险公司 | 泰康人寿 |
备注 | 具体保障内容详见保险条款。 |
1、交通工具、自驾车、航空意外保障:身故10倍伤残10倍×伤残给付比例。
2、电梯、法定节假日、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保障:身故5倍伤残5倍×伤残给付比例。
3、一般意外保障:身故1倍伤残1倍×伤残给付比例。
4、意外住院津贴保障: 100元/日×实际住院天数,单次最长180日,累计1000日